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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师院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宛院纪文〔2017〕13号)
发布时间:【2017-09-21】

 

中共南阳师院纪委文件

 

宛院纪文〔201713

 

中共南阳师院纪委

关于印发《中共南阳师院纪委书记办公会议

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现将《中共南阳师院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予以印发。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920

中共南阳师院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性质:书记办公会议是纪委研究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处理日常工作事务的会议,讨论的工作由纪委书记决定。

二、参加人员:会议由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纪委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纪委书记、副书记参加会议,列席人员由纪委书记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会议时间: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星期一下午。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四、会议议题:会议议题由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出,议题提出前应做好调查研究,纪委书记决定是否上会研究。

五、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研究需要提交学校党委会议、纪委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决定属于纪委职责范围内的线索处置、制度建设等重要事项;

(四)对学校党委会议、纪委全体委员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

(五)研究安排日常具体工作,交流沟通工作情况;

(六)分析研究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

六、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纪要归档保存。

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透露会议内容和相关信息。

 

 

 

 

 

 

 

 

 

 

 

 

 

 

主题词:纪委书记办公会议 制度 通知

主送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中共南阳师院纪委办公室 2017920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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