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不断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经研究,校工会决定评选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女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会工作者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12个、女工工作先进集体8个、先进工会工作者27名、工会工作积极分子97名。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分工会。评选条件为根据《南阳师院工会工作评先评优实施办法》(师工字【2018】15号)规定及2021年工会工作量化考核结果。2021年度在促进本单位科学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未报送工作总结,没有组织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工会活动或工会组织不健全、本年度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单位不得参加先进集体评选。
(二)女工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为各分工会。评选条件为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工会女工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 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三)先进工会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分工会主席或分工会委员。评选条件为热爱工会工作,努力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心服务职工群众,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四)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各分工会委员或积极参与分工会工作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工会会员。未参加或很少参加校工会、分工会组织的工会活动的工会会员不得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分工会组织申报
各分工会按条件及名额分配表申报先进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候选人,并填写相应的推荐表(见附件2、3),各分工会要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会员群众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校工会审核批准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女工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由校工会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年度工作总结、量化考评细则自查,按照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平时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先进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由校工会对各分工会上报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对评选资格进行审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的重要批示精神,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接受群众监督。
(二)请各分工会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先进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纸质版报送校工会N205王娟。
附件:
1.先进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3.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南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