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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高宛莉     信息来源:校工会      发布时间:2021-12-29

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训家教家风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家庭美德,根据我校《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年度九创六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宛院党文【20219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广大教职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向上向善、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家庭的文明进步与和谐,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构建和谐幸福校园贡献力量。

二、评选范围

我校教职工家庭。

三、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热心公益

1)家庭成员爱国爱家,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恪守师德;

2)家庭成员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楼栋和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3)热心奉献,帮助、资助贫困家庭(失学儿童)或积极参加公益捐助活动。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

1)家庭成员学习努力,崇尚文化,无失学儿童;

 (2)家庭成员工作积极,爱岗敬业,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3)有一位以上家庭成员获本单位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

3.家庭和睦、团结邻里

1)家庭内民主和睦,男女平等,夫妻双方互敬互爱,共同管理、承担家庭事务;

2)家庭成员团结邻里,关爱儿童,无虐待老人、儿童、歧视妇女现象;

3)家庭成员尊老敬老事迹突出,受到群众公认。

4.移风易俗、计划生育

1)家庭成员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2)家庭成员信奉科学,不迷信,无参与赌博、涉黄、吸毒;

3)家庭成员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家庭重视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孩子品德良好,行为端正。

5.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1)居家清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家庭成员有良好的个人习惯;

2)家庭成员自觉爱护环境,无毁绿行为;

3)家庭成员倡导健康消费,不铺张浪费,勤俭持家,

4)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单位义务植树活动,美化绿化家庭。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文明家庭评审资格

1)有超计划生育的;

2)有严重经济、刑事等案件的。

四、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要成立由党政工领导、工会委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对照评选标准,推荐出大家心目中公认的文明家庭。

2.文明家庭评选以分工会为单位按分工会会员人数的5%推荐报送。

3.夫妻双方都在我校工作的,以女方所在分工会为主参与评选。

4.被推荐家庭下载填写《南阳师范学院“九创六争”活动文明集体推荐表》

5.各分工会于1231日(星期五)前将推荐表(A4纸正反打印一份),分工会主席签字盖章后报送校工会N205办公室高宛莉处,推荐表的电子版发送至:gh@nynu.edu.cn。联系电话:63513728

6.依据各分工会推荐人选,校工会将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候选名单,提交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报校党委研究审批后,学校予以表彰。

 

 

南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1229


附件:南阳师范学院“九创六争”活动文明集体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