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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困难教职工资料的通知

发布人:胡成胜     信息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15-12-11

各单位:

请根据宛院人字【2015】12号文件精神,对照条件,统计本单位困难教职工,进行认真研究讨论评议,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他们的困难申请书和《南阳师院教职工困难救济申请表》(写清符合款项)报送办公大楼N203。

联系人:胡洁东

电 话:63513728

校福利委员会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