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深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我校教职工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引导教职工依法治校,拟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宗旨,通过竞赛活动,促进广大教职工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校教职工的法律意识。
二、组织方式
竞赛活动由校工会主办,法学院分会承办。参赛对象为全体教职工。
三、竞赛方式
竞赛采用笔试开卷答题方式进行,由专业人员集中阅卷。
四、竞赛内容
竞赛出题依据为:《宪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高等教育法》、《工会法》、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南阳师范学院章程(试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继承法》、《刑法》、《著作权法》、《产品质量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险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物权法》、《就业促进法》、《民事诉讼法》、《国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位条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条例。
五、表彰奖励
本次竞赛设个人成绩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竞赛成绩优异的个人和组织得力、参与人数多、平均分高的分会予以表彰奖励。
六、注意事项
1、各分会要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学习、参赛热情,认真组织本分会职工参与竞赛活动。
2、各分会于11月3日下午下班前到行政楼N203领取竞赛试题册,11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答题纸(答题纸上附一份试题册)和试题册分别装订成册,交逸夫楼法学院212办公室。
3、请参赛教职工在试题册和答题纸指定位置写清所属分会的名称、个人姓名和工号。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答题,答案写在试题册上一律无效;论述题作答时若答题纸写不下,可另行附页,与答题纸一起装订后上交。
4、试题不得由他人代答,一经发现,将按零分计算。
校工会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