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分会:
经第三届第四次教代会筹备工作组代表资格复核,有七名第三届教代会暨工代会部分代表工作调整、退休、调离学校等原因,代表资格取消。根据相关规定,经筹备组提议,学校党委同意选举增补缺额代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代表选举单位及名额
音乐学院分会1名(管理岗1名)
经济与管理学院分会1名(管理岗1名)
土木建筑与工程学院分会2名(校领导1名、专任教师1名)
化工与制药工程学院分会1名(专任教师1名)
新闻与传播分会:1名(专任教师1名)
国际教育学院分会1名(管理岗1名)
二、增补代表条件及选举办法
本次增补代表条件及选举办法,按照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关于《南阳师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实施方案及南阳师院基层分会设置及调整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宛院党文【2015】60号)的规定执行。
三、时间安排
1、本通知下发之后,增补代表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等额酝酿提名选举代表初步候选人,经党政联席(总支)会议研究后,于1月4日上午10点前将初步候选人报告报校工会。提交三届四次教代会筹备组审核批复后进行选举。
2、选举单位提名候选人报告经批复后,于1月5日下班前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选举,选举结束后将选举结果报校工会。提交三届四次教代会筹备组批复后具备正式代表资格。
四、在增补选举过程中如有问题,请相关选举单位及时与校工会联系沟通。
校工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