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河南省政府令第18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9月6日颁布,并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别规定》是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后我省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政府规章,是我省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该法规拓展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范围,细化了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给予了女职工更多的保护与关怀。它的颁布实施,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女职工及下一代健康的关心爱护。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激发女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河南省总工会确定将11月作为全省《特别规定》集中学习宣传月。现将《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文予以转发,请各分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学习、网络媒体、宣传栏、展板等)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并将宣传月学习情况(文字、图片等)于12月1日前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h@nynu.edu.cn)。
南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