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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19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暨评选表彰2019年南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人:胡成胜     信息来源: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9-02-28

各分工会:

按照南阳市总工会通知和南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2019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暨评选推荐2019年南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此项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2014年以来,在我校建设和发展中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2.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般应从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或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推荐,已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或省部级以上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南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般应从市五一劳动奖章或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获得者中推荐。已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或市厅级以上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4.副厅级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2019年推荐评选“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暨评选表彰“南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负责我校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具体负责推荐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暨南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组织实施。各分工会要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三、推荐时间要求

各分工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2019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名及2019年南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名参与南阳市评选( 获省五一劳动奖章、市级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名单在校工会网站师德建设栏目查询,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各单位依据学校表彰文件),同时报送被推荐人2014年以来的突出业绩材料。各分工会主席签字、盖章,2月25日上午11:30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N205)支贵生老师处。

南阳师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