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工会、电教馆,省直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国工会十六大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总《全国产业工会举办职工技能比赛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产业(系统)职工技能竞赛工种(项目)的通知》(豫劳竞办〔2015〕1号)文件要求,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研究决定,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是河南省劳动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组成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任 锋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会卿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组长:张 涛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符明轩省教育工会主任
成员: 刘根成 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董 平 省总工会生产部调研员
王学全省教育工会副主任
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工会,符明轩为主任;刘根成、王学全为副主任。
2.省竞赛领导小组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教授、特级和高级教师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者的教学技能情况进行评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工会、电教馆,各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竞赛领导机构,组织办理本辖区和本单位竞赛活动的有关事宜。
二、竞赛内容
2015年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共设12个科目:高等院校(含地方高校,下同)历史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级中学(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下同)英语教学、体育教学、艺术(音乐、美术)教学;初级中学地理教学、历史教学、政治教学;电教系统(信息技术创新教学)高中语文教学、初中英语教学、小学英语教学。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各高等院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全省竞赛科目基础上,增设其他竞赛科目并自行组织竞赛表彰。
三、竞赛要求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各高等院校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报省竞赛办公室,一式两份),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2.要从创新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并要注意抓好赛前培训和层层选拔,优中选优。
3.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以竞赛为契机,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的热潮。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竞赛原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未经选拔程序而直接申报者,一经发现,收回荣誉称号,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教学能手、教学骨干、教学新秀、教学标兵的宣传力度,对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要积极组织推广应用。
6.今年的教学技能竞赛,仍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参赛者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为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教师。高等院校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竞赛。各省辖市名额要向县区乡倾斜。
7.省里设定的高校竞赛科目,凡没有开设此学科课程的高校可不派教师参赛,此科目名额作废,不调作其他科目使用。
电教系统所设科目,由省教育厅电教馆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竞赛细则。竞赛的优胜者由省、市电教馆向省、市竞赛办公室报名单统一表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电教馆在组织该科目竞赛之前,要加强与本市教育工会系统的沟通,有关市级表彰的名额由电教馆与教育工会协商确定。
9.对设定的全省竞赛科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各高校应在各自竞赛基础上,按成绩排序向省里推荐。在向省竞赛办公室推荐前,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推荐。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自行增设的竞赛科目,评审结果公布前也要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
1.竞赛拟设特等奖12名:高等院校,高、初级中学,电教系统12个科目各1名。设一等奖670名,其中:高等院校210名,高级中学180名,初级中学180名,电教系统100名。设二等奖850名,其中:高等院校220名,高级中学260名,初级中学240名,电教系统130名。设三等奖若干名。获奖者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获得者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河南省教学标兵”称号)。
2.对特等奖获得者,原则上由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观摩后,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予以确定,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对省级一等奖获得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各参赛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市总工会有关部门协商,参照省里给予相关的市级荣誉称号。
3.本着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重在精神鼓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各参赛单位可酌情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参加省级竞赛教师的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级、评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注意事项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要严格按所分配名额向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地方高校的材料由省辖市教育工会和省直工会负责报送,教育厅直属学校由教育厅人事处负责组织并报送材料。
2.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同时报送竞赛活动小结一份,内容包括竞赛科目设置、组织机构、参赛人数、评审原则和方法、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拟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之用。
3.参加竞赛者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河南省教育系统2015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A3纸双面打印);
(2)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
(3)所授科目教案1份;
(4)2013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负责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5)同教案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光盘实录影音限所教课程全过程,不得超时)。
报送的先进事迹材料、教学教案须用A4纸打印。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收、不得参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选手做好备份。
4.各地区各单位填写“河南省2015年度教学技能竞赛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纸质登记表加盖公章报送至省教育工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3837195853@163.com。
5.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联系人: 河南省教育工会王学全、李超杰
地 址: 郑州市金水路16号河南工会大厦1615房间
联系电话 王学全0371-6590433313721401977
李超杰0371-6590426513837195853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6号河南省教育工会
邮 编:450003
附件:
1.河南省教育系统2015年度教学技能竞赛名额分配表(省辖市、省直管县)
2.河南省教育系统2015年度教学技能竞赛名额分配表(省管高校)
3.河南省教育系统2015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
4.河南省2015年度教学技能竞赛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工会
2015年4月20日
附件3
河南省教育系统2015年度
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
姓 名:
工作 单 位:
学科(专业):
填报 日 期: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工会
| 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主要成绩
(教书育人、师德修养、素质教育、教学研究、班主任工作、教学教改、教育教学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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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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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基层行政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基层工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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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高校行政)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工会(高校工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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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工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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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以及教学科研方面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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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课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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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 起止时间
| 授课名称
| 实际授课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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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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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学科教学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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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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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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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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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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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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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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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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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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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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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教师按此表规格、样式复制,审批后由所在单位存留)
抄送: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工会2015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