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工字〔2018〕26号
为了进一步宣传我校工会工作,加强工运理论研究,充分调动我校各级工会组织从事工会宣传和工运理论研究的积极性,特修订奖励实施办法:
一、奖励标准
(一)媒体发表作品的奖励标准
新闻媒体及工运理论期刊
| 宣传报道
(200字以上)
| 工运论文、调研报告、经验材料
(2000字以上)
| 附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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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 600元
| 1500元
| 1.100-200字的消息按70%奖励。100字以下的消息按50%奖励。
2.少于1500字的文章按宣传报道奖励。
|
中国教育报
中国青年报
| 500元
| 1200元
|
中国教工 中国工运
工人日报 河南日报
| 400元
| 1000元
|
河南工人报 河南工运
教育时报 南阳日报
| 200元
| 500元
|
河南教工 南阳晚报
| 100元
| 150元
|
全国总工会网
中国教科文卫体网
省总工会网
省教科文卫体网
| 150元
100元
50元
50元
| 300元
200元
100元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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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工会组织的征文活动获奖的奖励标准
单位
| 奖次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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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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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
| 1000
| 800
| 600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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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 800
| 600
| 400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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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市妇联
| 600
| 400
| 30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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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规定
(一)对同一事件的宣传报道和同一主题内容的工运理论研究文章,发表在不同媒体或不同刊物,只按最高额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申报的通讯报道和工运理论研究文章必须是有关工会工作的内容并起到了宣传工会的作用。文学创作、艺术摄影作品等均不在奖励之列。
(三)联合署名的宣传报道及工运理论研究文章按第一作者进行奖励。联合署名第一作者不是我校工会会员的不予奖励,第二作者为我校职工的按奖励额度的百分之七十奖励。
(四)申报奖励时,平面媒体或刊物须提交相应的原始稿件(原始稿件待评审结束后退还本人),其他媒体提交复印件(打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五)通讯报道和工运理论研究采用年度奖励的办法,每年奖励一次。各分会务于当年12月10日以前统一报校工会汇总核实。逾期未报的不予奖励,不得跨年度申报。
三、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工会会员,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往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四、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南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