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工会主席或委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分工会主席或委员的应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不再担任工会主席或委员的申请报告;
2.所在单位党组织酝酿产生工会主席或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
3.向校工会提交纸质盖章的《关于××第×届工会委员会补选××(主席或委员)的请示》(模板见附件1);
4.校工会审查并告知分工会结果;
5.校工会审查同意后,分工会将《××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建议名单》,在本分工会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分工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进行差额补选委员;若需补选主席,则再召开分工会委员会会议进行等额选举分工会主席;
7.分工会向校工会提交纸质盖章的《关于××工会第×届会员(代表)大会第×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8.校工会批复同意选举结果。
9.分工会会议资料、文件归档。
注:新当选的分工会主席或委员任期为本届工会委员会尚未履行的期限。
附件:基层工会补选工作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