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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15-05-19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着力加强师德建设,省教育厅与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表彰100名师德先进个人。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并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教师职业素养好,职业道德水准和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能得到师生的广泛认同。

3、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被推荐对象为一线教职工,处级及处级以上干部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推荐。

二、推荐名额

1、各教学单位分会推荐0-1人。

2、近年已获得过省师德先进个人的分会(音乐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不再推荐。

三、申报要求和事迹材料的格式、字数要求按豫教工[2015]16号文件办理。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推荐材料务于5月26日(星期二)下午5:00以前报校工会N203办公室。

校工会

201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