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部长:胡洁东
1.负责学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为创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2.协助女工委主任按照校工会和上级女工组织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的落实,制定女教职工学习、教育、活动计划,定期召开女工委员会议,帮助解决女教职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负责科室业务文字材料、相关规章制度等的起草、修订、整理工作。
4.做好女教职工先进的推荐评选工作,选树女职工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
5.做好基层工会女工委员、女工积极分子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6.组织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文艺、体育等具有知识性、趣味性活动。重点做好“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和“六一”儿童节关爱慰问等活动。
7.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关心女教职工的身体、心理健康,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做好女教职工定期健康筛查工作。
8.负责青年职工联谊交友工作。教育帮助女教职工正确处理好恋爱、婚姻、家庭等问题。关心女职工,特别是困难女职工的学习生活,适时组织开展“献爱心 送温暖”活动。
9.做好女教职工信息统计,全面掌握女教职工情况。
10.负责女工工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1.做好工会系统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12.负责工会财务出纳业务工作。
13.做好教职工日常慰问相关工作。(生病、丧事慰问,结婚、生日祝福、慰问一线职工)
14.做好代理妈妈志愿服务队及扶贫工作相关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并配合其他科室完成工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