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校级领导责任分工与联系教学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31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将学校领导责任分工与联系教学单位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1.党委书记卢志文同志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

2.院长、党委副书记张宝锋同志

协助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院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教育基金会)、审计处。联系法学院、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3.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邵书峰同志

负责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统战、党校、老干部等工作。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分管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南阳发展战略研究院、河南省社科院南阳分院。联系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4.党委副书记谢冰松同志

负责维护稳定、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综合治理、团学工作、就业与创新创业、心理健康教育、保密、信访等工作。分管党委宣传部、党委保卫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民武装部)、校团委、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历史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5.副院长孟静雅同志

负责人事、图书、继续教育、档案管理等工作。分管人事处、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档案馆。协管审计处。联系文学院(大学语文教学部)、数学与统计学院。

6.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于继武同志

主持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面工作。联系教育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公共计算机教学部)。

7.副院长周旗同志

负责教学、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校企合作等工作。分管教务处(语委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教师教育实训中心)、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校企合作办公室。联系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8.副院长罗永松同志

负责学科建设、科研、研究生、期刊等工作。分管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科技处、社科处、期刊部、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水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分析测试中心。联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音乐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

9.副院长朱其春同志

负责基本建设、安全保卫、消防、医疗卫生等工作。分管基建处、保卫处、校医院。联系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

10.副院长刘红林同志

负责招生、外事、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管招生工作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信息化管理中心。联系新闻与传播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

11.副院长熊新忠同志

负责财务与招投标、后勤服务等工作。分管财务处(招标工作办公室)、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社区管理办公室、劳动服务公司)。联系经济与管理学院(通用管理学教学部)、珠宝玉雕学院。

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联系)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职责;联系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承担校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南阳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