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历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30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同时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三、复试名单确定

1.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中国史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2. 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不再接收调剂考生。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注: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及调剂考生名单将陆续在我院官网发布(https://www2.nynu.edu.cn/yuanxi/lishi/),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避免错过复试各环节通知。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责任自负。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2023年中国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复试由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组成。

(一)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与资格审查

1.一志愿考生复试以及调剂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官网。

2.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原件、复印件各1份):

1 准考证;

2 身份证;

3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附件1

4 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5 成绩单(需加盖公章);

6 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

7 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以上证件材料不全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考生提供可以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毕业论文

9)相关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

10)专家推荐信(专家所在单位盖章并扫描)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材料(1-7)为必须项,(8-13)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注:考生在复试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加复试,后果自负。

(二)复试日程

1)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不提供参考书目

2)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60分)、外语水平(20分)和综合素质(20分)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6)如有必要,我院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复试考生的成绩由学院专业导师组根据考生复试情况评定。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30%+综合面试*70%

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60%40%权重。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六、调剂

1.中国史专业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中国史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中国史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我院中国史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中国史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院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中国史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调剂工作中,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2.调剂程序

1)我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并在规定时间内开放调剂系统。

2)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我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一志愿报考学校、诚信状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综合选拔准许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复试信息,并按时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并根据调剂指标数量,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拟录取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3.调剂咨询电话:孙老师 0377-63516002 18639808703

七、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2、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在学院及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学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监督与复议

1、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接受南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的监督,监督电话:0377-63525023

2、实行校、院二级复试巡视制度。校领导、纪委、研究生处等单位组成若干校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校、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3.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本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由历史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2023年327



附件1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根据教育部规定,须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请贵单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学习情况等进行评价,如实填写该表。提纲如下:

1、 该同志在工作、学习方面的表现以及对报考研究生的态度;

2、 该同志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

3、 对目前社会上重大事件的认识及态度;

4、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南阳师范学院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姓名


性别


现所在

单位


报考

单位


报考专业


考生

编号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注:本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附件2

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熟知国家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相关办法以及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南阳师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所规定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等相关条款内容。

我郑重承诺:

一、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网络复试期间,不录音录像,不散布考题。

四、严格按照学校及各学科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复试录取各项任务。

承诺人: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