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立足河南,面向全国二十六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学生,现在院生500余名。每年招生人数详见有关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录取规则及专业录取特殊要求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我院专业录取方法:录取规则按照生源所在的省、市(区)招办制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一是录取后即上网公布;二是将录取结果在校园内张贴公示。
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800元/生•年。
五、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情况
专业奖学金和补贴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院内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补贴、单项奖学金等若干名额,同时我院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六、2009年招生计划
2009年我院法学专业计划招生普通本科生80人(含渝1人),专升本40人,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考我院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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