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纪律观念,在学院树立良好的学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课堂考勤采取辅导员日查和任课教师点名相结合的方式。
二、每天辅导员按值班表深入课堂进行检查,结合任课教师点名情况及时对旷课、迟到情况进行处理,检查时间为每大节课课前或下课期间,从上午第一二节一直到晚上第九十节课.
三、值班辅导员对考勤情况要及时做好考勤记录(考勤日期,值班人员,课堂考勤情况),并给出处理意见,要及时将旷课及迟到学生名单反馈给旷课或迟到学生主管辅导员。
四、各年级辅导员要及时根据值班辅导员的反馈记录及时对旷课及迟到学生进行处理。
五、各辅导员要做好课堂考勤值班交接工作,值班辅导员要及时将课堂考勤记录本交给下一个值班辅导员。
环境科学与旅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