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部长是学生会各部门的带头人,制定部长考核制度可以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具体考核制度如下:
考核内容包括三项:工作、学业成绩、学生反馈。
一. 工作考核
工作考核占考核内容的50%。要求部长积极主动工作,有责任感。能够认真踏实地做好每项工作。
分细则如下:
(一)考核方面
1. 积极参加每次例会。无故缺席者扣2分,早退或迟到者扣1分,无故请假者扣1分。如有事请假者必须出示有相关盖章的假条。
2. 每位部长应按时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可以向学生会提出共同解决。对学院或学生会安排的工作无故不执行者扣5分。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但没有完成者扣5分。完成但不合格者酌情扣1-2分。没有按时完成者扣2分。
3. 举办活动中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不执行者扣3分。
4. 不按要求定时召开本部会议或没有认真组织好部门工作者扣2分。
(二)奖励方面
1. 积极策划学生活动并经学院审批举办,加2分。
2. 积极组织学生活动,加2分。
3. 部门常规活动举办出色,加2分。
4. 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完成,成绩显著者加2分。
二. 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考核占考核内容的30%。学生干部应该全面发展,学生会部长也应该有良好的成绩,为全院学生起模范带头作用。
评分细则:
(一) 考核方面:
期末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扣1分。超过3门课不及格(包括三门)者扣2分。
(二) 奖励方面:
学习成绩优秀,在班级前10名者加1分。在班级前5名者加2分。
三. 学生反馈
学生反馈占考核内容的20%。每学期组织学院班级的学生代表对部长的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的方法。评价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
评分细则如下:
(一) 考核方面
得“差”占参评人数的60%以上(含60%)的扣2分。
(二) 奖励方面
得“良”及以上占参评人数的80%以上(含80%)的加2分。 每学期末进行综合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