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传达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2)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
(3) 维护校内治安秩序,搞好校园巡逻,同一切危害学校治安秩序的行为及刑事犯罪活动做斗争。
(4) 处理一般治安事件,协助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查破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协助公安、安全机关做好对重大事故案件的调查取证和保护现场工作。
(5) 加强信息工作,掌握敌情、社情、校情。做好内部纠纷的调解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稳定。
(6) 做好政审工作。
(7) 制定并落实防火责任制,定期组织防火检查,负责全校防火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和器材的维修,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
(8) 维护校内交通秩序,对校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安全检查。
(9) 建立健全各级治安保卫组织,维护校园、家属区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和治安环境,配合地方综合治理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校内外来人口的管理。
(10) 负责全校集体户口申报、变更、管理工作,集体户口人员身份证的申领、换发、补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