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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发布人:     信息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15-11-02

校工会是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决议,围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工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以及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处理落实;参与校务公开工作。

三、指导、支持学校各部门工会和二级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

四、会同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人物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六、深入基层,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委提供信息,发挥好党委与教职工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七、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八、做好女教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九、抓好青年教职工的工作,使青年教职工爱岗敬业,早日成才。

十、关心困难教职工,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完善困难教职工档案,对困难职工、生病住院职工进行慰问,开展“校园金秋助学”等活动。

十一、做好“教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健全和完善建家制度,不断充实建家的内涵。

十二、做好工会自身建设工作,发展会员。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工作能力。

十三、加强工会宣传信息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投稿,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工会工作。

十四、加强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围绕民主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十五、负责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

十六、完成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