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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届八次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宛莉     信息来源:校工会      发布时间:2023-03-23

各分会:

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和《南阳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范围和内容

属学校教代会规定职权范围处理的问题,可列为提案。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二)有关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规划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三)有关学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创业、校园建设、内部管理、民生工程、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四)有关学校直接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生活福利等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五)有关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学校其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的具体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立足全局。要以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建言献策。

(二)要深入调研,充分论证。要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弄清事实,按一事一案提出。提案要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符合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要求。

(三)涉及以下问题的提案不予受理

1.涉及国家机密的、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超出学校和教代会职责范围的。

2.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应向信访部门反映的。

3.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体问题等案由不足的。

4.属于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

5.属于按正常程序申报立项审批的具体项目。

6.不符合提案范围内容要求及提案规范格式的。

(四)提案格式规范

1.提案应按照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的提案征集表(工会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填写,做到“一事一案”,“一案一表”。填写时一式两份,用钢笔书写或打印。提议人、附议人应亲笔署名,不亲笔署名的不予受理。

2.提案要有建议解决问题的议题、提出问题的理由、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3.提案应表述清晰,详略得当。一般不少于200字,如内容太长,可以另附页。

4.提案应有1名正式代表提议,2名(含)以上正式代表附议,附议人不限于本分会代表,也可是其它分会代表,达不到法定人数的不列为提案。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

(五)提案征集以分会为单位组织实施,代表提案需经提案人所在分会主席审核签字后统一提交。

(六)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交提案工作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案的征集时间

1.本次提案的征集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止。

2.请各分会务必于4月10日前集中将提案征集表报工会办公室(办公大楼N20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h@nynu.edu.cn)。

联系人:高宛莉

联系电话:63513728



南阳师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